根据官网APP的新股消息性说信息,6月5日,菲亚方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兰德对10家企业提出了补充材料的计划激励要求。菲亚兰德需要补充说明其实施的港股股权股权激励方案的合规性等事项。根据港交所4月17日的上市披露,菲亚兰德已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国证监国泰君安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求合规
中国证监会要求菲亚兰德补充说明以下几点,补充并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一、新股消息性说请说明:(1) 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菲亚方案入股价格是否合理,是兰德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2) 进一步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合规性,涉及人员的计划激励构成、任职情况及其与其他股东、港股股权董事、上市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以及价格的公允性、协议的约定、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和规范运行的情况,并明确其合法合规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二、请说明:(1) 公司几乎所有收入均来自海外销售,需进一步阐明其跨境业务情况及所需资质和许可的获取;(2)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请进一步说明公司境内运营实体的有效存续情况。
三、请说明:参与本次"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招股书显示,菲亚兰德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庭院垂直场景并致力于构建一体化智能庭院生态系统的科技公司。公司依托物联网技术,在"能源管理+智能+水处理"(EIW)产品系列下开发、制造和销售多种智能庭院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