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官网APP的上交消息,6月17日,布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宣布将支持在交易所推出主动ETF。海证为确保主动ETF的券交顺利推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上交所当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易所业务

主动ETF结合了主动管理的主动证券指引专业研究能力与ETF的标准化运作优势,具有透明的管理持仓和便捷的交易等特点。主动ETF的交易基金发展契合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阶段需求,能够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型开并推进公募基金的放式高质量发展。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权益投资的投资吸引力,还加强了资本市场的上交功能,为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布上符合“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关于“提升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海证适应性,券交健全投融资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的方向,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部署和提升市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包含十五条,主要规范了主动ETF的特点、命名规则、管理人及基金经理资质、产品投资运作、信息披露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主动ETF的定义和命名规则。主动ETF是由基金管理人自主选择投资策略,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目标并在交易所上市的开放式基金,名称应包括“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字样,简称亦应含有“主动”。

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要求。基金管理人需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合规的运作、丰富的主动管理经验等条件,并需要有完备的投资运作与风险管理体系、充足的投研人员及稳定的ETF运作团队。首次推出主动ETF时,需通过交易所的专项检查。

三是明确基金经理的资质要求。基金经理应具备丰富的投资研究经验,良好的中长期业绩,且投资风格应保持稳定。

四是明确产品投资管理要求。基金投资组合需广泛分布且具良好流动性,投资策略应具备市场容量,合理控制换手率,设定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的稳定性。

五是明确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需基于真实投资组合每日披露PCF清单,并进行IOPV的计算和发布,且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充分揭示风险。

六是明确风险监测与处置要求。基金管理人需建立风险监控系统,防范主动ETF潜在风险,交易所可检查产品运作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

接下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围绕防风险、强监管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推动主动ETF产品的顺利落地,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整理自:“上交所发布”微信公众号;编辑:陈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