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关于自治区、开展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清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根据2026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优化营商中央网信办决定自即日起,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环境“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

一、整治专项知工作目标

此次行动旨在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的恶意问题,迅速清理相关侵权信息和账号,炒作促使网站平台履行责任,涉企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信息行动增强对侵权信息的关于处理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支持企业的清朗健康发展。

二、优化营商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主要集中于四类问题:

(一) 恶意炒作涉企信息

1. 在企业上市、财务报告发布、新产品发布等重要时刻炒作负面信息。

2. 聚集负面信息,泛化或歪曲企业经营和产品质量问题。

3. 借助虚假评测,恶意炒作商品评测和消费体验信息。

4. 通过付费推广负面信息,人工制造舆论热点。

(二) 诋毁抹黑企业

1. 利用AI生成虚假信息,恶意抹黑企业及企业家。

2. 雇佣网络水军散布同质化负面信息,进行恶意抨击。

3. 网络名人通过“喊话”形式质疑企业,煽动攻击。

4. 标签化特定品牌用户,制造消费对立。

(三) 牟取非法利益

1. 通过“负面信息求证函”等方式威胁企业进行商业合作。

2. 利用负面信息施压企业以获取经济利益。

3. 发布负面信息后索要“删帖费”等。

(四) 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

1. 炒作企业家的个人隐私。

2. 扩散侮辱、诽谤言论。

3. 关注企业家的私生活,损害形象。

4. 断章取义炒作企业家的旧言论。

三、工作要求

(一) 及时开展工作。地方网信部门应落实本通知,提升企业对专项行动的知晓和参与度,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效果。

(二) 压实责任。指导网站平台增设人员和技术投入,增强对侵权信息的发现和处理能力,落实相关自律公约,健全投诉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三) 加大惩戒与曝光力度。对跨地区的侵权信息上报中央网信办,依法处理的账号和平台应及时曝光,强化警示作用。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6年5月26日

本文转载自网信中国,官网编辑:陈雯芳。